在美國社會學家的研究中提到:人對自身死亡所抱態度的變化,分為五個階段。“人們對于不治之癥的第一個反應通常是‘不,我應當除外,這不是真的!’這種對死亡的最初否認,很像登山運動員為中止自己的跌落而作出的最早的絕望嘗試。一旦病人意識到事情確實如此,他的否認就被憤怒或挫折感取代。‘為什么是我?我還有許多事情沒有做呀!’有時候,這一階段又表現為試圖同自己和同別人達成協議,要贏得充足的時間去生活。當他完全意識到這個病的含義時,便進入了恐懼或抑郁的時期,這一階段顯然只出現在死之將至的人有時間去了解所發生的事情的情況下,猝然死亡的人沒有這一階段的。如果臨死的病人有充足的時間來克服恐懼,去順應不可避免的死亡,或者從周圍的人那里得到適當幫助,那么,他們常常會表現出寧靜平和的狀態。”但死刑犯的表現卻很不一樣,在赴刑場時,有的象狂怒的獅子,有的麻木了,還有的癱軟了,即使是等待死刑執行有較長時期的人,也很少有寧靜平和的狀態。
所以,對死亡的恐懼完全取決于人的心態,這個心態則取決于他過去的所有行為;在過去的行為中,一個人多行善事,無愧于任何人,那么,他對死亡的恐懼就要小得多。相反,多干壞事的人,心中有愧疚的人,就會對死亡特別恐懼。這在心理學上有個名稱,叫自毀行為。很多自殺的人都被心理學家稱為自毀行為者,所謂自殺,即自我謀殺,也稱自我毀滅。自殺者,一般都是經受不住社會環境的壓力一時沖動而自殺,但很多人則是毀于過去的行為。因一個行為的過錯而無法彌補,不得不一步一步錯下去,一直錯到壓抑感爆發的那一刻而采取了結束生命的極端手段。因為他再也無法面對自己的親人和朋友,無法面對所有認識他的人。他們正是對死亡特別恐懼,所以也就采取了死亡的辦法。
所以,在中國傳統文化的儒學中,特別強調“仁、義、禮、智、信”,即:想要建立起人與人之間相互仁愛的關系(仁),就必須要選擇最佳行為方式(義),而最佳行為方式的選擇,首先要遵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范(禮),這就需要有智慧(智),使事情本來如此(信)。也就是說,按照事情的本來如此,運用智慧,在遵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范的前提下,選擇到最佳行為方式,那么就能建立起很好的人際關系了。因此,這種有很好的人際關系的人是不會自殺的,因為他沒有自毀行為。而有些人,不會選擇最佳行為方式,不遵守一定的社會行為規范,就會一步錯,步步錯。為了小小的一個謊言,很多人不得不編更多的謊言來圓這個謊,使事情變得越來越復雜,于是深陷其中,錯上加錯,于是就踏上了自毀的道路!
中國儒家文化中,很少談到死亡,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是呀,我們現代連為什么生下來都沒有弄懂,怎么又能知道死后的事情呢?老子在《道德經》里面講,萬物都有始有終,佛家講三千大千世界都有生老病死,現代科學也認為地球最后會爆炸的。那么,人之出生,必然是走向死亡,接受死亡的來臨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到該死的時候坦蕩蕩迎接死亡,其實也是很美好的事。有那么多人哀悼我,痛心失去我,這說明我對人們是有貢獻的,人們是愛我的,這難道不叫人開心嗎?如果這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惋惜我的離去,那我肯定恐懼死亡!而害怕和恐懼死亡的來臨沒有用,因為死亡會光顧每一個人,決不會有偶然的遺漏。所以,很好的人際關系也就確定了人的心態,有了好的心態,也就不會恐懼死亡的來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