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客戶預訂墓地,須根據陵園規劃安排。
3、預訂墳墓須當即繳納購墓款總額50%以上作為押金,七日內付清欠款。逾期不辦清手續者陵園不予保留墳墓,并不退還押金。
4、購墓款含土地費、材料費、刻碑費、瓷相費、下葬費、20年綠化費、20年管理費。
5、刻碑期為3天,瓷相制作為7天。
6、客戶到陵園安葬親友,須提前一天通知陵園管銷室做好準備工作。
7、客戶不得擅自裝修,改造墓穴、墓碑及其它標志,禁止安放其它貴重物品,如有損失,陵園不負責賠償。
8、已出售的墓地,陵園一律不退購墓款或押金。墓主因特殊原因轉遷的,須到陵園辦理轉出手續,陵園收回管理證、發票、且購墓款不退。
9、客戶應在陵園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安葬、祭掉,并在指定地點燃放鞭炮、燒紙錢、花圈等。因個人原因燒死樹或引起山火等責任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客戶全額負擔,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后果,可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墳墓管理證到期須立即補交管理費。